据全球液流电池网获悉,5月30日,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2025年第一批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。最终确定16个项目纳入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规划。本次装机容量共4.75GW/19.7GWh,2025年计划投产2550MW,2026年计划投产2200MW 。
项目包括电化学储能、压缩空气储能技术。其中,星辰新能参与了仅有的两个全钒液流电池项目。此外,项目业主还包括林洋储能、中节能、内蒙古电力集团等。
此外,储能项目业主要在本文件印发之日起45日内完成接入系统设计。电网企业要在提交接入系统设计之日起15日内复具体意见。
在本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未形成实际工作量的项目,主管部门应及时申请调出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规划、移出建设项目清单。
建设期内和建成两年内不得擅自转让股份或更改投资主体。
储能项目业主要严格规范项目建设流程,做好新型储能电站设备检验检测工作,确保新型储能电站投运后安全可靠运行。储能项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统筹做好项目规划、设计、施工运行及退役全过程安全管理。
根据今年3月内蒙古能源局发布的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》(内能源电力字(2025)120号),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向公用电网的放电量执行实质性投产(以额定功率进行3个充放电循环、连续并网试运行时间不小于72小时,下同)年度的补偿标准,压缩空气储能、液流电池储能等建设周期较长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,可执行实质性投产上个年度的补偿标准。2025年度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补偿标准为0.35元/千瓦时,2025年6月30日前不能开工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不执行2025年度补偿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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